因篇幅关系,法的成语只列出前 60个
| 成语 | 解释 | 出处 |
|---|---|---|
| 1、明法审令 | 审:谨慎。申明法令,使人人遵守,谨慎发布命令,避免出现差错。 | 《尉缭子·战威》:“明法审令,不卜筮而事吉;贵功养劳,不祷祠而得福。” |
| 2、法出多门 | 指各部门都自立禁令,法制繁苛,政令不一,使民不知所从。 | 北宋·欧阳修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:“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。” |
| 3、就地正法 | 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65回:“因为案情重大,并且是积案累累的,就办了一个就地正法。” |
| 4、不法之徒 | 对抗或违反法律的人,歹徒或逃犯,流窜或犯有暴力行为罪行的亡命之徒。 | 清·无名氏《刘公案》第11回:“而今我国大清,焉有这样不法之徒?” |
| 5、奉公守法 | 奉:奉行;遵守;公:公务。奉行公事;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;不违法徇私。形容行为端庄、规矩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君之贵,奉公如法则上下平。” |
| 6、法不阿贵 | 法:法律。阿:偏袒;讨好。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 | 韩非《韩非子 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 |
| 7、执法如山 | 执行法令像山一样不可动摇。形容执法严厉。 | 清 李绿园《歧路灯》:“本道言出如箭,执法如山,三尺法不能为不肖者宥也。” |
| 8、画一之法 | 指全体遵行、无一例外的法令政策。 | 《后汉书 王充王符等传论》:“太叔致猛政之褒,国子流遗爱之娣,宣孟改冬日之和,平阳循画一之法。” |
| 9、行而世为天下法 | 行:所作所为;法:效法。言行要谨慎,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为世人作学习榜样。 | 西汉·戴圣《礼记·中庸》:“是故君子,动而世为天下道,行而世为天下法,言而世为天下则。” |
| 10、法成令修 | 修:完善。法令完善。 | 唐·韩愈《曹成王碑》:“法成令修,治出张施。” |
| 11、不法常可 | 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 |
| 12、小廉大法 |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 | 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 |
| 13、徇情枉法 | 指曲从私情;歪曲和破坏法律;胡乱断案。徇:曲从;枉:使歪曲。 | 元 王謦《中书右丞相史公神道碑》:“使官吏一心奉公,而不敢为徇情枉法之私。” |
| 14、目无王法 |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。形容胡作非为,无法无天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43回:“关系朝廷体统,他如何敢拿了去,要起赎身的价银来,目无王法已极。” |
| 15、讲经说法 | 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 | 《西游记·南游记》第一回:“到今日来,灵山兴旺,今十大弟子,讲经说法。” |
| 16、吹大法螺 | 法螺:做佛事时用的乐器。原比喻佛之说法广被大众。后借以讽刺吹牛皮,说大话。 | 《妙法莲花经·序品》:“今佛世尊欲说大法,雨大法雨,吹大法螺,击大法鼓,演大法义。” |
| 17、法家拂士 | 拂:通“弼”。法家:明法度的大臣;拂士:辅弼之士。指忠臣贤士。 | 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” |
| 18、作法自毙 | 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| 19、卖法市恩 | 市:买。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。 | 元 白仁甫《梧桐雨》楔子:“某也惜你骁勇,但国有定法,某不敢卖法市恩。送你上京,取圣断,如何?” |
| 20、横行不法 | 指不守法纪,放肆妄为。 | 《辛亥革命》:“福建漳浦县天主教民,平日横行不法,县令又极意袒护,故平民衔恨次骨。” |
| 21、官清法正 | 清·清廉;正:公正。为官清廉,执法公正。 | 元·李行道《灰阑记》第二折:“我这衙门里问事,真个官清法正,件件依条律的。” |
| 22、法出一门 | 谓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 | 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四引晋杜预《奏事》:“法出一门,然后人知恒禁,吏无淫巧,政明于上,民安于下。” |
| 23、法无二门 | 见“法出一门”。 | 《金史·高德基传》:“有犯罪当死者,宰相欲从末减。德基曰:‘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’不从。” |
| 24、想方设法 | 尽量想办法。 | 叶圣陶《得失》:“教的一篇若是白话,看来看去差不多没有几句需要讲明的;然而也得想方设法,把五十分钟敷衍过去。” |
| 25、执法犯法 | 指执行法律的人违背法律。 | |
| 26、正法直度 | 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》:“正法直度,罪杀不赦。杀僇必信,民畏而惧。” |
| 27、以法为教 | 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 | 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 |
| 28、不法古不修今 | 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 | 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 |
| 29、法不徇情 | 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 |
| 30、法外施仁 |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 | 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 |
| 31、墨守成法 | 见“墨守成规”。 | 清·王韬《翁牖余谈·犹太古历说》:“盖用心不专,率皆墨守成法,未能推陈出新耳。” |
| 32、法不传六耳 | 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 | 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 |
| 33、守法奉公 | 守:遵守。遵守法令,奉行公事。 | 元·无名氏《射柳捶丸》第一折:“常则要守法奉公理遮民,屏邪除佞进忠良。” |
| 34、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 | 比喻为人做事像变戏法一样,各有各的巧妙之处。 | 鲁迅《现代史》:“俗话说,‘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’其实是许多年间,总是这一套,也总有人看。” |
| 35、法不责众 | 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 | 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 |
| 36、舞文弄法 | 舞、弄:耍弄,玩弄;文:法令条文;法:法律。歪曲法律条文,舞弊徇私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。” |
| 37、大明法度 | 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 | 宋·王安石《上时政疏》:“盖夫天下之大器也,非大明法度,不足以维持,非众建贤才,不足以保守。” |
| 38、不足为法 | 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|
| 39、动静有法 | 动:行动;静:静处;法: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规则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 | 《金史·后妃传赞》:“清闲贞静,守节整齐,行已有耻,动静有法,是谓妇德。” |
| 40、法脉准绳 | 犹言法则标准。 | 清·李渔《闲情偶寄·词曲·授曲》:“尝怪天地之间,有一种文字,即有一种文字之法脉准绳载之于书者。” |
| 41、诛意之法 | 诛:惩罚,责备。以意图和动机论罪,不问实际结果如何。也指深刻的议论。 | 春秋·鲁·孔丘《论语·宪问》:“臧武仲以防求为后于鲁”集注:“夹子之言,亦《春秋》诛意之法也。” |
| 42、伏法受诛 | 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 | 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 |
| 43、弄法舞文 | 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 | 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 |
| 44、知法犯法 | 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爷!知法犯法!” |
| 45、春秋笔法 |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 | 宋 俞文豹《吹剑录》:“盖纯用《春秋》笔法也。” |
| 46、神术妙法 | 术:手段,策略。神妙莫测的计策。 | 明·无名氏《广成子》第二折:“师父当展神术妙法,可以立国安邦,显耀英豪也。” |
| 47、依法炮制 | 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 邹韬奋《法西斯作风的罪恶》:“但还少见到有人衷心羡慕这种罪恶,认为大有依法炮制的价值。” |
| 48、违条犯法 | 违犯法律条文。 | 元·关汉卿《鲁斋郎》第四折:“他做了违条犯法的事,昨已斩了。” |
| 49、激将法 | 用反话去激人,促使人决心去做的策略。 | 毛泽东《论持久战》:“一切敌人的‘挑战书’,旁人的‘激将法’,都应束之高阁,置之不理,丝毫也不为其所动。” |
| 50、诸法实相 | 佛家语。指各种现象的真实面目。 | 《法华经·方便品》:“唯佛与佛,乃能究尽诸法实相。” |
| 51、绳之以法 | 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| 52、舍身求法 | 舍身:舍弃身体;求法:寻求佛法。原指佛教徒不惜牺牲自己,远道求经。后比喻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。 | 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》:“我们从古以来,就有埋头苦干的人,有拼命硬干的人,有为民请命的人,有舍身求法的人。” |
| 53、坏法乱纪 | 破坏法制和纪律。 | 西汉 戴圣《礼记 礼运》:“故天子适诸侯,必舍其祖庙,而不以礼籍入,是谓天子坏法乱纪。” |
| 54、祖宗家法 | 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。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一章:“不要说好是妃子,就是皇后,也严禁寻国事说一句话。这是规矩,也叫做‘祖宗家法’。” |
| 55、没法没天 | 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,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,不受管束。 |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十回:“你是那里的这么个横强盗,这样没法没天的!我偏要打这里走。” |
| 56、正身明法 | 端正自身,严明法纪。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
| 57、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| 58、法无可贷 | 谓按法律不可宽恕。 | 《清史稿·刑法志一》;“强盗分别法无可贷、情有可原,歼渠魁、赦胁从之义也。” |
| 59、明罚敕法 | 罚:刑罚;敕:整饬。严明刑罚,整顿法度。 | 《周易 噬嗑》:“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” |
| 60、贪赃坏法 | 见“贪赃枉法”。 | 元·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:“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