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篇幅关系,法的成语只列出前 60个
成语 | 解释 | 出处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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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、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 | 比喻为人做事像变戏法一样,各有各的巧妙之处。 | 鲁迅《现代史》:“俗话说,‘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’其实是许多年间,总是这一套,也总有人看。” |
2、没法没天 | 旧指不顾国法和天理,任意干坏事。现多形容违法乱纪,不受管束。 | 清 曹雪芹《红楼梦》第一百十回:“你是那里的这么个横强盗,这样没法没天的!我偏要打这里走。” |
3、祖宗家法 | 封建时代祖先制定的家族法规。 | 姚雪垠《李自成》第一卷第一章:“不要说好是妃子,就是皇后,也严禁寻国事说一句话。这是规矩,也叫做‘祖宗家法’。” |
4、约法三章 | 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 | 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 |
5、小廉大法 |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 | 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 |
6、法不阿贵 | 法:法律。阿:偏袒;讨好。指法律不偏袒有权势富贵的人。意思是秉公执法;不畏权贵。 | 韩非《韩非子 有度》:“法不阿贵,强不挠曲。法之所加智者弗能辞,勇者弗敢争,刑过不避大臣,赏善不遗匹夫。” |
7、法力无边 | 法力:佛教中指佛法的力量;后泛指神奇超人的力量。佛法的力量没有边际。比喻力量极大而不可估量。 | 明·无名氏《八仙过海》第三折:“小圣我法力无边,通天达地,指山山崩,指水水跑。” |
8、法不传六耳 | 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 | 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 |
9、以文乱法 | 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 |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 |
10、祖宗成法 |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 | 宋朱熹《论差役利害状》:“此皆祖宗成法,至今为不刊之典,然而州县奉行,往往违戾。” |
11、别无它法 | 没有任何别的办法。 | |
12、弄法舞文 | 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 | 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 |
13、执法无私 | 执行法令非常坚定,毫不动摇。 | |
14、绳之以法 | 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
15、讲经说法 | 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 | 《西游记·南游记》第一回:“到今日来,灵山兴旺,今十大弟子,讲经说法。” |
16、违条犯法 | 违犯法律条文。 | 元·关汉卿《鲁斋郎》第四折:“他做了违条犯法的事,昨已斩了。” |
17、没法奈何 | 指没有办法,无计可施。 | 朱自清《那里走 我们的路》:“所以那些没法奈何的人,我想都将向这三条路里躲了进去。” |
18、吹大法螺 | 法螺:做佛事时用的乐器。原比喻佛之说法广被大众。后借以讽刺吹牛皮,说大话。 | 《妙法莲花经·序品》:“今佛世尊欲说大法,雨大法雨,吹大法螺,击大法鼓,演大法义。” |
19、诸法实相 | 佛家语。指各种现象的真实面目。 | 《法华经·方便品》:“唯佛与佛,乃能究尽诸法实相。” |
20、恩深法驰 | 驰:废弛。因恩情深厚关系密切而不执行法纪。 | 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14回:“乃恩深法驰,背道寒盟,瘏口罔闻,剖心难谅。” |
21、大明法度 | 明:严明;法度:规矩,制度。大力严明制度、法规。 | 宋·王安石《上时政疏》:“盖夫天下之大器也,非大明法度,不足以维持,非众建贤才,不足以保守。” |
22、执法不公 | 拒绝公正,在实施法律中的不公正。 | |
23、就地正法 | 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65回:“因为案情重大,并且是积案累累的,就办了一个就地正法。” |
24、法外施仁 |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 | 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 |
25、法无二门 | 见“法出一门”。 | 《金史·高德基传》:“有犯罪当死者,宰相欲从末减。德基曰:‘法无二门,失出犹失入也。’不从。” |
26、如法泡制 | 见“如法炮制”。 | 鲁迅《而已集·再谈香港》:“两个茶房将第二箱抬到舱面上,他如法泡制,一箱书又变成了一箱半,还撕碎了几个厚纸包。” |
27、法不容情 | 在法律面前不能容许人情宽容。 | 熊召政《张居正》第四卷第十回:“金学曾实不忍伤害这位慈眉善目的老和尚,但法不容情。” |
28、目无王法 | 不把国家法律放在眼里。形容胡作非为,无法无天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43回:“关系朝廷体统,他如何敢拿了去,要起赎身的价银来,目无王法已极。” |
29、舞文巧法 | 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 | 汉·王充《论衡·程材》:“长大成吏,舞文巧法,徇私为己,勉赴权利。” |
30、法外施恩 | 施:施行,给予。超越法律而给予恩惠。指宽大处理,免施刑罚。 | 清·梁章钜《归田琐记·鳌拜》:“仍照皇祖所降谕旨,给予一等男爵,世袭罔替,已足以示国家法外施恩,旧勋之意矣。” |
31、神术妙法 | 术:手段,策略。神妙莫测的计策。 | 明·无名氏《广成子》第二折:“师父当展神术妙法,可以立国安邦,显耀英豪也。” |
32、守法奉公 | 守:遵守。遵守法令,奉行公事。 | 元·无名氏《射柳捶丸》第一折:“常则要守法奉公理遮民,屏邪除佞进忠良。” |
33、知法犯法 | 知道法律;却违反法律。 | 清 吴敬梓《儒林外史》第四回:“好僧官老爷!知法犯法!” |
34、法出多门 | 指各部门都自立禁令,法制繁苛,政令不一,使民不知所从。 | 北宋·欧阳修《新唐书·刘贲传》:“或正刑于外则破律于中,法出多门,人无所措。” |
35、逍遥法外 | 不受拘束。指犯法的人没有受到法律制裁 ;仍然自由自在。 | 南朝 梁 萧统《梁昭明集 林钟六月》:“敬想足下,藏形月府,遁迹冰床,披庄子之七篇,逍遥物外;玩老聃之两卷,恍惚怀中。” |
36、伏法受诛 | 伏法:由于违法而受处死刑;诛:杀死。犯法被杀。 | 汉 司马迁《报任少卿书》:“假令仆伏法受诛,若九牛一毛,与蝼蚁何以异?” |
37、以身试法 | 身:亲身;指生命;试:尝试;法:法律;刑法。拿性命去尝试法律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尊传》:“明慎所职,毋以身试法。” |
38、取法乎上 | 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 | 老舍《我怎样写火葬》:“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只是为给人娱乐,那么像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。我们似应当‘取法乎上’吧?” |
39、奉公守法 | 奉:奉行;遵守;公:公务。奉行公事;遵守国家规定的法令制度;不违法徇私。形容行为端庄、规矩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君之贵,奉公如法则上下平。” |
40、井井有法 | 有条理、有法度。 | 清·蒲松龄《聊斋志异·白于玉》:“女外理生计,内训孤儿,井井有法。” |
41、以法为教 | 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 | 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 |
42、贪赃坏法 | 见“贪赃枉法”。 | 元·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:“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 |
43、抱法处势 | 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难势》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 |
44、法不徇情 | 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 |
45、舞文玩法 | 见“舞文弄法”。 | 鲁迅《从胡须说到牙齿》:“假使真只胡涂,倒还不失为胡涂人,但他是知道舞文玩法的。” |
46、违法乱纪 | 违犯法令,破坏纲纪。 | 任斌武《无声的浩歌》:“毫无疑问,这是一起地地道道的欺上瞒下,弄虚作假的违法乱纪事件。” |
47、作法自毙 | 毙:倒下;死去。自己立法;却使自己受害。比喻自作自受。 | 西汉 司马迁《史记 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
48、官法如炉 | 指国家如炉火无情。 | 元·关汉卿《蝴蝶梦》第二折:“这个便是铁呵,怎当那官法如炉。” |
49、正法眼藏 | ①佛教语。禅宗用来指全体佛法(正法)。朗照宇宙谓眼,包含万有谓藏。相传释迦牟尼以正法眼藏付与大弟子迦叶,是为禅宗初祖,为佛教以“心传心”授法的开始。②借指事物的诀要或精义。 | 《景德传灯录·摩诃迦叶》:“佛告诸大弟子,迦叶来时,可令宣扬正法眼藏。”宋·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盖修身事君,初非二事,不可作两般看,此是千圣相传正法眼藏。” |
50、明法审令 | 审:谨慎。申明法令,使人人遵守,谨慎发布命令,避免出现差错。 | 《尉缭子·战威》:“明法审令,不卜筮而事吉;贵功养劳,不祷祠而得福。” |
51、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
52、作法自弊 | 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语出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 |
53、法贵必行 | 贵:崇高,可贵。法令贵在切实执行。 | 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唐纪·德宗贞元十年》:“法贵必行,慎在深刻,裕其制以便俗,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,稍忧不足。” |
54、舞文枉法 | 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 |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 |
55、明罚敕法 | 罚:刑罚;敕:整饬。严明刑罚,整顿法度。 | 《周易 噬嗑》:“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” |
56、奉公如法 | 奉行公事,遵守法令。 | 《史记·廉颇蔺相如列传》:“以君之贵,奉公如法则上下平。” |
57、取法乎上,仅得乎中 | 取上等的为准则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。 | 语出唐太宗《帝范》卷四:“取法于上,仅得为中,取法于中,故为其下。” |
58、大吹法螺 | 比喻空口说大话。 | 《妙法莲华经 序品》:“今佛世主,欲说大法,雨大法雨,吹大法螺,击大法鼓。” |
59、不足为法 | 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|
60、法出一门 | 谓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 | 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四引晋杜预《奏事》:“法出一门,然后人知恒禁,吏无淫巧,政明于上,民安于下。”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