因篇幅关系,法的成语只列出前 60个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    
            | 成语 | 解释 | 出处 | 
|---|---|---|
| 1、守法奉公 | 守:遵守。遵守法令,奉行公事。 | 元·无名氏《射柳捶丸》第一折:“常则要守法奉公理遮民,屏邪除佞进忠良。” | 
| 2、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 | 王子犯了法,和老百姓一样处以罪刑。指王法对于王子、平民是一样的。 | 《野叟曝言》第六七回:“众人都道说那里话,王子犯法,庶民同罪,这是因奸杀命的事,既犯到官,还有活命的吗。” | 
| 3、王法无情 | 王法:国家法律。国家的法律是不讲情面的。 | 元·郑廷玉《后庭花》第四折:“这两个都不待秋后取决,才见的官府内王法无情。” | 
| 4、正法眼藏 | ①佛教语。禅宗用来指全体佛法(正法)。朗照宇宙谓眼,包含万有谓藏。相传释迦牟尼以正法眼藏付与大弟子迦叶,是为禅宗初祖,为佛教以“心传心”授法的开始。②借指事物的诀要或精义。 | 《景德传灯录·摩诃迦叶》:“佛告诸大弟子,迦叶来时,可令宣扬正法眼藏。”宋·朱熹《答陈同甫书》:“盖修身事君,初非二事,不可作两般看,此是千圣相传正法眼藏。” | 
| 5、没法奈何 | 指没有办法,无计可施。 | 朱自清《那里走 我们的路》:“所以那些没法奈何的人,我想都将向这三条路里躲了进去。” | 
| 6、居官守法 | 旧指做官要遵守法律法规。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常人安于故俗,学者溺于所闻,以此两者居官守法可也,非所与论于法之外也。” | 
| 7、明罚敕法 | 罚:刑罚;敕:整饬。严明刑罚,整顿法度。 | 《周易 噬嗑》:“雷电噬嗑,先王以明罚敕法。” | 
| 8、贪赃坏法 | 见“贪赃枉法”。 | 元·无名氏《陈州粜米》:“谁想那两个到的陈州,贪赃坏法,饮酒非为。” | 
| 9、执法不阿 | 阿:迎合。执行法律公正无私,不屈从权势。 | |
| 10、法力无边 | 法力:佛教中指佛法的力量;后泛指神奇超人的力量。佛法的力量没有边际。比喻力量极大而不可估量。 | 明·无名氏《八仙过海》第三折:“小圣我法力无边,通天达地,指山山崩,指水水跑。” | 
| 11、大法小廉 |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 | 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 | 
| 12、法轮常转 | 法轮:佛家语,轮有二义,一为运转,一为摧碾,佛运转心中清净妙法以度人,且摧毁世俗一切邪惑之见。指佛法无边,普济众生。 | 《维摩诘所说经·佛国品》:“三转法轮于大千,其轮本来常清净。” | 
| 13、不足为法 | 足:值得;法:效法。不值得学习、效法。 | 清 赵翼《瓯北诗话 李青莲诗》:“骚人斯起,然词多哀怨,已非正声;至杨、马益流宕。建安以后更绮丽,不足为法。” | 
| 14、抱法处势 | 比喻把法和势结合起来,用势来保证法的推行。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难势》:“抱法处势则治,背法去势则乱。” | 
| 15、小廉大法 | 旧时指大臣尽忠,小臣尽职。 | 《礼记·礼运》:“大臣法,小臣廉,官职相序,君臣相正,国之肥也。” | 
| 16、法不责众 | 责:责罚;众:多数人。指某种行为即使应受到法律的惩罚,但很多人都那样干,也就不好惩罚了。 | 清·石玉昆《小五义》第38回:“大家一议论,法不责众,全走了。” | 
| 17、违条犯法 | 违犯法律条文。 | 元·关汉卿《鲁斋郎》第四折:“他做了违条犯法的事,昨已斩了。” | 
| 18、祖宗成法 | 指先代帝王所制定而为后世沿袭应用的法则。 | 宋朱熹《论差役利害状》:“此皆祖宗成法,至今为不刊之典,然而州县奉行,往往违戾。” | 
| 19、弄法舞文 | 弄、舞:耍弄,玩弄;法:法律;文:法令条文。指玩弄文字,曲解法律条文,以达到徇私舞弊的目的。 | 《史记 货殖列传》:“吏士舞文弄法,刻章伪书,不避刀锯之诛者,没于赂遗也。” | 
| 20、卖法市恩 | 市:买。指玩忽法律而随意宽恕罪犯以求得好处。 | 元 白仁甫《梧桐雨》楔子:“某也惜你骁勇,但国有定法,某不敢卖法市恩。送你上京,取圣断,如何?” | 
| 21、依法砲制 | 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 |
| 22、军法从事 | 按照军法严办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王莽传》:“敢有趁灌犯法,辄以军法从事。” | 
| 23、正法直度 | 度:标准。严正法律,统一标准。 | 春秋·齐·管仲《管子·版法》:“正法直度,罪杀不赦。杀僇必信,民畏而惧。” | 
| 24、法外施仁 | 旧时指宽大处理罪犯。 | 明 李清《三垣笔记 附识中》:“其驰驱通义一带,亦不无微劳可悯。乞皇上法外施仁,俯从部议。” | 
| 25、取法乎上 | 法:标准,规范。取上等的为标准,也只能得到中等的。指做事要高标准严要求 | 老舍《我怎样写火葬》:“假若文艺作品的目的只是为给人娱乐,那么像《战争与和平》那样的作品便根本不应存在。我们似应当‘取法乎上’吧?” | 
| 26、以文乱法 | 文:指儒家的经典。引用儒家的经典,非议国家法令。 | 《韩非子·五蠹》:“儒以文乱法,侠以武犯禁。” | 
| 27、约法三章 | 约:商议确定;法:法律。订立法律三条。原指订立法律;相约遵守。后泛指订立简单的条款;大家监督遵守。 | 汉 司马迁《史记 高祖本纪》:“与父老约,法三章耳;杀人者死,伤人及盗抵罪。” | 
| 28、行而世为天下法 | 行:所作所为;法:效法。言行要谨慎,自己的一言一行要为世人作学习榜样。 | 西汉·戴圣《礼记·中庸》:“是故君子,动而世为天下道,行而世为天下法,言而世为天下则。” | 
| 29、讲经说法 | 讲传宗教经典,宣扬宗教教义。亦指引经据典地谈说议论。 | 《西游记·南游记》第一回:“到今日来,灵山兴旺,今十大弟子,讲经说法。” | 
| 30、法贵必行 | 贵:崇高,可贵。法令贵在切实执行。 | 宋·司马光《资治通鉴·唐纪·德宗贞元十年》:“法贵必行,慎在深刻,裕其制以便俗,严其令以惩违微损有余,稍忧不足。” | 
| 31、执法无私 | 执行法令非常坚定,毫不动摇。 | |
| 32、现身说法 | 本佛教用语;指佛能依附一切有生命的东西;显现出种种身形来讲解佛法。后比喻以亲身经历和体验为例来说明某种道理。 | 宋 释道原《景德传灯录 释迦牟尼佛》:“亦于十方界中现身说法。” | 
| 33、法海无边 | 佛教中比喻佛法广大如大海,无边无际。 | |
| 34、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 | 比喻为人做事像变戏法一样,各有各的巧妙之处。 | 鲁迅《现代史》:“俗话说,‘戏法人人会变,各有巧妙不同。’其实是许多年间,总是这一套,也总有人看。” | 
| 35、恩深法驰 | 驰:废弛。因恩情深厚关系密切而不执行法纪。 | 蔡东藩《民国通俗演义》第14回:“乃恩深法驰,背道寒盟,瘏口罔闻,剖心难谅。” | 
| 36、法不徇情 | 法:法律;徇:偏私;情:人情,私情。法律不徇私情。指执法公正,不讲私人感情。 | 明·罗贯中《三国演义》第七十二回:“居家为父子,受事为君臣,法不徇情,尔直深戒。” | 
| 37、法家拂士 | 拂:通“弼”。法家:明法度的大臣;拂士:辅弼之士。指忠臣贤士。 | 《孟子·告子下》:“入则无法家拂士,出则无敌国外患者,国恒亡。” | 
| 38、法灸神针 | 神奇的针灸技术。 | 元·王实甫《本厢记》第三本第四折:“虽不会法灸神针,更胜似救苦难观世音。” | 
| 39、生公说法,顽石点头 | 传说晋朝和尚道生法师对着石头讲经,石头都点头了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人感化。 | 晋·无名氏《莲社高贤传·道生法师》:“竺道生入虎丘山,聚石为徒,讲《涅槃经》……群石皆为点头。” | 
| 40、春秋笔法 | 指寓褒贬于曲折的文笔之中。 | 宋 俞文豹《吹剑录》:“盖纯用《春秋》笔法也。” | 
| 41、绳之以法 | 绳:准绳;引申为制裁;之:代词代犯法的人;以:用;拿;法:法律;法令。用法律作准绳;给予制裁。 | 汉 冯衍《上疏自陈》:“以文帝之明而魏尚之忠,绳之以法则为罪,施之以德则为功。” | 
| 42、激将法 | 用反话去激人,促使人决心去做的策略。 | 毛泽东《论持久战》:“一切敌人的‘挑战书’,旁人的‘激将法’,都应束之高阁,置之不理,丝毫也不为其所动。” | 
| 43、墨守成法 | 见“墨守成规”。 | 清·王韬《翁牖余谈·犹太古历说》:“盖用心不专,率皆墨守成法,未能推陈出新耳。” | 
| 44、以法为教 | 以:用;教:教育。引用法律条文充当教育的内容。 | 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故明主之国,无书简之文,以法为教。” | 
| 45、作法自弊 | 谓自己立法反而使自己受害。语出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 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(秦惠王)发吏捕商君。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,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,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一至此哉!’” | 
| 46、法不传六耳 | 指极端秘密,不能让第三者知道。 | 《儿女英雄传》第四回:“这话可法不传六耳。” | 
| 47、生公说法 | 生公:晋末高僧竺道生,世称生公。竺道生解说佛法,能使顽石点头。比喻精通者亲自来讲解,必能透彻说理而使人感化。 | 《莲社高贤传》:“竺道生入虎丘山,聚石为徒,讲《涅槃经》,群石皆点头。” | 
| 48、舍身求法 | 舍身:舍弃身体;求法:寻求佛法。原指佛教徒不惜牺牲自己,远道求经。后比喻为了追求真理而不惜牺牲自己。 | 鲁迅《且介亭杂文·中国人失掉自信了吗》:“我们从古以来,就有埋头苦干的人,有拼命硬干的人,有为民请命的人,有舍身求法的人。” | 
| 49、大经大法 | 根本的原则和法规。 | 唐·韩愈《与孟尚书》:“其大经大法,皆亡灭而不救,坏烂而不收。” | 
| 50、正身明法 | 端正自身,严明法纪。 | 《晋书 元帝纪》:“二千石令长当袛奉旧宪,正身明法,抑齐豪强,存恤孤独,隐实户口,劝课农桑。” | 
| 51、不法古不修今 | 指不应效法古代,也不应拘泥于现状。 | 《商君书·开塞》:“圣人不法古,不修今,法古则后于时,修今则塞于世。” | 
| 52、为法自弊 | 作定自弊。 | 西汉·司马迁《史记·商君列传》:“商君亡至关下,欲舍客舍。客人不知其是商君也,曰:‘商君之法,舍人无验者坐之。’商君喟然叹曰:‘嗟乎!为法之敝,一至此哉!’” | 
| 53、依法炮制 | 依照老办法制中药。后比喻按照已有的模式去做。 | 邹韬奋《法西斯作风的罪恶》:“但还少见到有人衷心羡慕这种罪恶,认为大有依法炮制的价值。” | 
| 54、动静有法 | 动:行动;静:静处;法:法则。行动和静止都有一定规则。指行动合乎规范。 | 《金史·后妃传赞》:“清闲贞静,守节整齐,行已有耻,动静有法,是谓妇德。” | 
| 55、严刑峻法 | 峻:严酷。严厉的刑罚和严峻的法令。 | 东汉 班固《汉书 丙吉传》:“后遭条狱之诏,吉扞拒大难,不避严刑峻法。” | 
| 56、不法常可 | 法:当做模式、法则;常可:长久被人们认可的成规惯例。不把常规惯例当做永远不变的模式。 | 先秦 韩非《韩非子 五蠹》:“是以圣人不期修古,不法常可,论世之事,因为之备。” | 
| 57、就地正法 | 在犯罪的当地执行死刑。 | 清 吴趼人《二十年目睹之怪现状》第65回:“因为案情重大,并且是积案累累的,就办了一个就地正法。” | 
| 58、别无它法 | 没有任何别的办法。 | |
| 59、舞文枉法 | 玩弄文辞,巧用法令,以达到邪恶的目的。 | 清·李绿园《歧路灯》第106回:“稽查书办,没有一个不舞文枉法。” | 
| 60、法出一门 | 谓法律统一,前后一致,不能随意变通。 | 《艺文类聚》卷五四引晋杜预《奏事》:“法出一门,然后人知恒禁,吏无淫巧,政明于上,民安于下。” |